永遠要追問自己的動機
今天看到某則電子報標題,「永遠要追問自己的動機」,令我深省。
每過一個年頭,自然而然會想到自己做某些事的初衷是什麼,而一年比一年地我感到慚愧。第一次想到自己做事的動機,是在上大學那年,我選了一個有興趣可是與個性完全不合的科系。但在求學的日子裡,一路的動機都是一樣的,與19歲那年選填志願表的初衷一樣。
上班後,我的工作經歷與求學經驗是一脈相承的,感覺上也應該要有一樣的動機才是,沒什麼好變化的道理。實際上又好像不是這樣。我明白自己做大部分事情的動機,雖然人的動機常深不可測,而我願意就這樣相信自己。但那個最大的動機是什麼?這是工作近六年來一直想不通的事。
好像就總是一些小小的,小小的事。好比問自己,你覺得商業哪裡偉大……?這類回不出答案的感覺。當然 Google 很不錯, iPod 也不賴,自由軟體的邏輯的確是我這種人的夢想。但你說那些最終只能回歸到賺錢的事情,哪裡偉大了?
而義工,牧師,和尚之類的,就好比再好的政治人物仍舊讓我覺得矯情一樣。你覺得背後的動機是什麼?又有什麼好偉大的?
動機是殘酷的事實,沉迷在愛迪生很偉大世界中的小孩是何等幸運。人性不只是本善或本惡,有時人們的動機只是無聊與欲望,我也常這樣。在人都是會衡量利益的前提下,哪個動機偉大了?
而我還是得常常記得追問自己的動機,不是檢驗善惡,而是知道自己有沒有脫軌,了解自己是否走在有一致性的邏輯人生路上。這也不過是很利益導向的一個面對人生的方式吧!
回過頭來我只是要說,相信是把自己的眼睛蒙起來,要殺要剮就靠你對自己的相信與你依賴的對象。相信自己純正的動機,並且就那樣去做,遠比花很多時間去搞清楚微小不良善的那部分來得重要。
這是有些事想很多的我,在想很多之後得到一個不要想太多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