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list
我覺得自己好像遜慘了, 想半天才發現那個東西的重點是 playlist。
我們可以用 email,手機,PDA,網頁, 用任何的 client and account 去上傳 content, 以特定的條件來設定某個播放軟體的 playlist, Playlist 代表某個程度上的主動 push 訊息。 也就是你必須開電視才看得到節目或廣告, 而電視被稱為大眾廣播媒體的道理一樣。
Playlist 是所有類比媒體進化成數位媒體的目標之一, 比如 VOD,特製的節目單,等等個人媒體的終極目標, 讓所有的自主權都在 audience and user 手上。
電腦是個人的媒體, 而且他含括了除了電影以外大部分的媒體特性, 是分眾的也是大眾的更是個人的傳播媒體。
而手機呢…… 媒體的先決條件之一必須是個中介並具有某種程度的傳播特性。 而目前看來作為中介的性質似乎多於傳播的性質呢!
再跟我說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