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今天若問昨天的2.0對我有何意義?大概是2點: 1. 可攜帶的資訊,2. 慷慨的,願意分享的使用者。

關於可攜帶這件事,帶在身上是可攜帶,小叮噹的口袋也是一種可攜帶,反正想要就拿得到就算是可攜帶。

從汽車產業到電信產業的理由,是想找一個超大型口袋裝滿所有東西,還是找個神奇小口袋心想事成就好?

相信閉鎖的著作權概念不能做什麼。理想的資訊交換,換來的是友誼,愛情,與信任。無論在真實與虛擬的世界,我們都需要對稱的關係。

不禁想說起約十年前幾本我覺得是經典的著作: -電腦革命:人工智慧所引發的人文省思(The Second Self:computors and the human spirit),by Sherry Turkle. -心科技(Things That Make Us Smart), by Donald A. Norman。 -未來英雄(Digerati), by John Brockman. -版本2.0(Release 2.0), by Esther Dyson

這些書,很有想像力,在1996那個年代,你有沒也為了這些書著迷?

而後來出的書就比較務實了,代表著作是資訊經營法則(Information Rules),by Carl Shapiro & Hal R. Varian。當年,有沒有和我一樣,為了某個1.0或2.0而瘋狂呢?

科技產品中的1.0, 2.0, 3.0,對我而言是思想與認知的進化,在每個版本間通常我感受到的是自由的增長與思想的進化。這都是生命中曾經難得的喜悅呢!

而今天的我卻必須在小叮噹的口袋裡奮鬥……你知道嗎,你說的對,我們拿著手機,只要滿足人們隨時隨地可以修改他突然想改的東西就好了。在所有的「有限性」之下,市場區隔與產品定位為科技產品找到好得不能再好的出路與說帖了。

真希望,除了你之外,總有人知道我到底在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