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的再現與重製

今天看了一下 Mobile Web 2.0(by Ajit Jaokar and Tony Fish),發現這篇文章的出發點引用了媒介理論,對我而言,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作者使用了「再現」與「重製」這兩個詞。

在大眾傳播理論使用到這兩個詞的時候,通常在講傳播媒介的內容是真實生活的「再現」與「重新製造」。而由於再製與再現的過程,包含太多所謂的「噪音」等變動因子,因此媒體呈現的內容不會是原本的真實生活,也所以媒介傳播內容,常隱含著與真實生活不盡相同的文化意義與意識型態。

當「再現」與「重製」這兩個詞使用在行動裝置上的時候:

大眾媒體內容的呈現,是因為背後有龐大的工業集團在製造內容,例如電視公司,電影公司,報社等。而行動裝置的背後沒有像大眾媒介那樣龐大的內容產製者,所以行動裝置上再現的內容,常是其它媒介內容的再現,例如手機看電視,新聞,或圖鈴的背後也都有著音樂與動畫工業的運作。

行動裝置的內容產製倚賴大眾媒體工業的生產,甚至必須倚賴大眾媒體的市場,而行動裝置的「再現」是為了反映現有市場,「重製」是為了行動與裝置的需求所做的調整。這是一條大不相同的內容產製過程呢!

行動裝置可以是個媒體嗎?是百貨公司貨架嗎?可以確定行動業者想要的不只是一個中介,但現在以及明天究竟可以是個什麼……

若再回想到10多年前誕生的網路「媒體」,現在誰也不會對於網路是不是個媒體而感到懷疑了。廣告主在網站上以各種形式刊登廣告,每個商業網站都竭盡所能的吸引人潮與會員,和電視購物一樣可以在線上進行交易。而在所謂 web 2.0 的年代,人們討論 UGC 這樣的詞彙,希望提供像行動門號一樣的「個人媒體」空間。

網際網路改變了媒介內容產製的過程,而大量內容產生的來由,從 BBS 討論區,違法影音,個人日誌,個人相簿,甚至從相簿衍生到個人自製影片。網路媒體在沒有龐大大眾工業的操控下,這幾年也開始大量生產內容,而 web 2.0 的概念,更加速與強化了內容產製過程,這些因果都必須再提一次的是,是因為人們變得樂於分享及慷慨的心態。

而手機的使用方式能夠產生什麼內容與「個人媒體中心」的概念發生關聯呢?影片與相片的確是最快的方式,但這整件事情如何與營收發生關係,才是與大眾媒體差異最大的地方。以廣告作為營收來源,即便前提在電信業者擁有非常齊全的用戶資料之下,在行動裝置上是否可行,還看不出是件確定的事。反過來說,若廣告營收不能成為支撐這個媒體的來源,是否還叫做一個媒體呢?簡單說我的關心是以媒體的角度來看行動裝置內容在市場上的發展,是契機並且更是危機。

還沒有看完 Mobile Web 2.0 這篇文章,只是因為在文章中看到幾個久違的用詞,讓我有些感動有些激動,好像回到了當年努力唸書的年代啊~